遭遇降薪后被公司辞退,员工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赔偿权益?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部分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选择对员工实施降薪措施。然而,降薪往往伴随着员工权益的受损,若公司在降薪后又选择辞退员工,员工在法律上有哪些赔偿权利?了解这些赔偿权益,对于保护自身利益至关重要。
首先,降薪是否合理合法,是判断赔偿权利的关键。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调整工资标准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单方面降薪且未经过员工同意,员工有权拒绝该降薪方案,维持原有工资待遇。
如果员工在降薪后被公司辞退,赔偿问题就更加复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可以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赔偿包括:
1.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按比例计算。这里的工资标准一般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未支付的工资差额
如果员工降薪后实际工资低于原合同约定,且公司未及时支付,应补发差额部分。
3. 赔偿金(双倍赔偿)
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未提前通知员工或无合法理由解除,员工有权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4. 加班费、社保缴纳等其他应得权益
企业需依法补缴因降薪导致的社保差额和其他法定福利。
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关键在于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及公司辞退文件,以备维权时使用。
降薪后的辞退,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了解相关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才能在遭遇不公时坚定维权,保障自身权益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