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津贴照常发放,未参保养老该如何补救?



在一次工作意外中,我不幸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单位依法为我申报了工伤待遇,我也顺利开始领取工伤津贴。这笔津贴在我康复期间起到了关键作用,让我在不能上班的日子里维持了基本生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发现一个被忽视的问题——我至今还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这并非我主动回避养老保险,而是因为入职初期公司没有为我们统一缴纳五险,我也一度忽视了它的长期意义。如今身在工伤康复期,突然意识到:如果未来不能继续工作,养老保险的缺口将成为一大隐患。
我开始咨询相关部门。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即使正在领取工伤津贴,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养老保险,但需要先补缴之前未参保期间的记录。这涉及到单位是否愿意配合出具工资证明、缴费明细等材料。若单位不愿配合,个人补缴的手续会更加繁琐。
同时,我也了解到,如果未来评定了伤残等级并符合条件,我可能还可以申请伤残退休,这种情况也可以纳入社会保险系统。但前提仍然是要尽早补缴养老保险,确保缴费年限符合最低领取标准。
为了保障未来的生活,我开始着手准备材料,并考虑是否要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追溯单位当初未缴社保的责任。在现实中,很多工伤职工与我有着类似遭遇,工伤津贴和养老保障并未同步进行。我们必须主动行动,不能让眼前的补贴掩盖了长远的社保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