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收到消费者退回的过期商品,该如何依法处理?



在当下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超市、便利店、电商平台等销售场所时常会面临“过期商品被消费者退回”的现实情形。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权益,也直接涉及商家的责任义务和后续处置机制。围绕这一问题,法律规定、操作细则与风险控制措施尤为关键。
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商家销售过期商品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赔偿甚至举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销售过期食品。一旦发现,监管部门可依据《行政处罚法》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商家在收到消费者退回的过期商品后,首要操作是登记备案,主动承认问题商品的流出,并做好赔付或沟通工作。
其次,对于退回的商品,商家不得二次销售。需严格按照《商品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处理规范,对退回商品进行统一报废、封存或无害化处理。在连锁超市或大型电商中,这一流程往往由物流和品控部门专责执行,并需拍照、建立台账以备检查,防止“问题商品”二次流入市场。
再次,为减少此类问题反复发生,商家应建立完善的商品清查制度。包括货架巡查制度、临期商品预警机制、仓库出入库智能化管理等,确保商品“先进先出”,及时下架即将过期的商品。同时,对供货商也要强化合同管理,明确过期商品的责任归属及退换机制,避免单方承担所有损失。
最后,针对消费者退回商品的个案,商家应采取积极态度妥善应对。一方面可以给予退款或换货,另一方面也可结合平台机制启动“问题商品召回”流程,展现企业责任感,修复公众信任。在当前社交媒体发达的时代,一次妥善的处理,不仅能化解危机,甚至可能成为品牌口碑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