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馆付款后想退款,消费者是否有退路?



在拍摄婚纱照、证件照、亲子照等场景中,许多消费者往往会在照相馆缴纳定金甚至全款预订拍摄服务。然而,当实际服务尚未开始或体验不满意时,是否有权申请退款,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要看照相馆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或协议中是否有关于退款条款的明确说明。如果合同中写明“定金不退”或“签署即视为同意服务条款”,那消费者主动申请退款可能面临一定难度。但如果照相馆未履行服务,比如约定时间内未提供拍摄,或照片质量严重不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若照相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隐瞒、误导、夸大宣传等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撤销合同、申请退款,甚至要求赔偿损失。
再者,如付款后尚未开始拍摄,照相馆没有实质性付出成本,消费者提前变更或取消服务,虽属于单方面行为,但合理协商下,仍有一定机会退回部分甚至全部费用,特别是在未签正式合同或未列明退费限制的情况下。
不少城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曾明确表示,对于“先付款后服务”的照相馆,若消费者尚未享受服务,其退款请求不能一概拒绝,照相馆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提供退费通道或至少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或通过12315平台进行维权申诉,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退还已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