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第一次可以判离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已成为许多夫妻面对感情破裂时的选择。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那么,如果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起诉时是否就能判决离婚呢?这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原则是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同时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确实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非唯一条件。
当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时,法院会先了解夫妻感情状况,确认是否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如果双方均无异议,且婚姻确已名存实亡,法院一般会在第一次审理时作出判决。但是,如果法官发现夫妻间仍有和好的可能,或者存在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争议,法院可能会依法进行调解,给予双方一定时间考虑,避免仓促判决。
此外,某些地区或法院在实践中,也可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先判离还是先调解的不同策略。但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双方同意且证据充分,第一次开庭时判离是完全可能的。
综上,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且感情确实破裂,第一次开庭就能判决离婚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否判离,还要看法官综合审理后,是否认为双方婚姻确实无法继续维系。双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请求,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