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单位未交的公积金?



公积金作为职工的重要福利保障,关系到每个人的住房和生活质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那么,遇到单位未交公积金时,职工该如何有效追讨呢?
首先,职工应当了解自己所在城市或地区的公积金缴纳政策和具体标准。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和缴存流程可能存在差异,掌握相关政策是维权的基础。同时,职工应保存好工资条、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这些材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应缴公积金的标准。
其次,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沟通协调解决。很多情况下,单位未及时缴纳公积金可能是由于财务问题或管理疏忽,先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反映,要求补缴。如果单位态度积极,这一步往往能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监督单位的缴纳情况,对未缴或少缴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单位补缴。此外,职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行政机关介入执法,推动单位依法缴纳公积金。
在必要时,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依据《劳动合同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若拒不履行,职工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程序可以有效保障职工权益,但通常耗时较长,且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