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社保未满15年,到了退休年龄还能拿补偿吗?



近年来,关于“但到了退休年龄且社保未满15年被辞退,能拿到补偿吗?”的话题,引发了不少中老年职工的关注与焦虑。现实中,不少人在工作多年后面临单位裁员、解散或合同终止,而此时又刚好到了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还没满15年。很多人心里会冒出同一个问题:还能拿经济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未续签等情况下,是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的。但当“退休年龄”这一节点出现后,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
一般而言,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干部55岁,女性工人50岁。当劳动者到了这一年龄节点,法律上便不再认定其为“劳动者”,而是“退休人员”。这也意味着,一旦到达退休年龄后,若仍未达到社保缴满15年的标准,也不会再享受一般劳动法上的经济补偿待遇。
不过,情况也并非一刀切。关键要看几个具体因素:
首先,辞退的时间点极为重要。如果单位在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之前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此人社保未缴满15年,依然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依法解除,那么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员工是因为单位非法辞退、未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情况被迫离职,即使临近退休年龄,也有可能通过仲裁维权,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第三,还有一种情况较为复杂: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仍在单位继续工作,双方没有明确新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主张补偿,需看劳动仲裁或法院如何认定该阶段的劳动关系属性。
此外,还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地方性政策,比如允许“延迟退休”或“继续缴纳社保”,对未缴满15年的人给予一次性补缴机会,或者允许转为居民医保、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等替代方案,但这与“补偿金”无关。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临近退休年龄而社保未满15年,建议尽早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因缴费年限不足影响养老金领取资格,同时也能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