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症妈妈离婚能要孩子抚养权吗?权利与能力并不矛盾



在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往往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当母亲患有癫痫症时,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她是否具备抚养能力。然而,癫痫症并不天然剥夺一个母亲作为监护人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应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子女意愿等多方面因素,而不是仅仅依据一项身体疾病就作出判断。
癫痫症的表现和影响因人而异。若该妈妈的病情处于稳定控制状态,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有固定住所与收入来源,并能够为孩子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那么她就具备争取抚养权的条件。现实中,也有不少癫痫患者在合理服药和规范治疗下维持着正常家庭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若孩子年幼,母亲一直作为主要照顾者,并与孩子有深厚的感情联系,法院倾向于维持原有的抚养结构,避免突然改变对孩子造成心理冲击。癫痫症若未造成实际不利影响,也不会被视作不适宜抚养的决定性因素。
当然,父亲一方若以“母亲患病”为由主张抚养权,需要举证母亲病情严重到妨碍孩子日常生活,或者存在频繁发作、无监管能力等情况,才能被法院采信。否则,病情稳定、用药规律的癫痫妈妈完全可以依法争取甚至获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