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将至,社保未满15年被辞退,还有补偿吗?



王阿姨今年54岁,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12年。眼看就要到法定退休年龄了,社保却还差两年才能缴满15年。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提出与她解除劳动合同。这让王阿姨感到措手不及——不仅工作没了,养老保险也没缴够,连退休都成了问题。那么,这种情况还能拿到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因为合同关系在法律上是自然解除的。但是,如果员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使社保缴满年限还差一点,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循正常程序。
也就是说,只要王阿姨在被辞退时还没有满退休年龄(女性工人为50岁,女干部为55岁),单位就不能以“你快退休了”来推卸责任,依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再来看社保的问题。《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到满15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部分地区还允许一次性补缴,但政策因地而异,需要具体咨询所在地的社保局。
而劳动者是否“快退休”与公司是否要支付补偿没有直接关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员工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如果只是因为“年龄大”“快退休”,那不属于法定的正当解除理由。除非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或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否则单位必须依法支付补偿。
因此,在接近退休但社保年限未满的情况下被辞退,关键要看两个点:一是你有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两者都不满足,员工是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