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撤诉流程详解:国家信访局受理后怎么撤回?



在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信访事项后,有些申请人因问题解决、误解澄清、或个人原因希望撤回诉求。虽然信访权利受到《信访条例》保护,但撤诉也同样属于申请人自主行使权利的表现。了解国家信访局的撤诉流程和大致时间,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首先,信访人需要明确,国家信访局撤诉流程并非口头表述即可生效,而是需要按正规程序提交撤诉申请。一般来说,撤诉应通过原有信访渠道提交,如在国家信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填写《撤诉申请书》。该申请需写明原信访事项编号、撤诉理由及本人真实身份信息,确保撤诉具有明确指向性。
其次,国家信访局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依据行政程序进行审核。此阶段主要确认是否为本人意愿,是否存在他人胁迫、误操作或重复申请等情形。若属线上提交,申请人一般会接到相关回访确认;若为书面提交,通常由原受理单位做出流程归档处理。
关于撤诉流程所需时间,根据不同情况略有差异。若材料齐全且无异议,从申请到撤诉完成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若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联动,或需现场核实、提供额外资料,处理周期可能会延长至30个工作日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撤诉成功,该信访事项将不再作为有效诉求继续办理。但信访人若日后因新证据或合理理由再次提出相同事项,国家信访局仍保留重新受理的权利,但会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对重复信访进行甄别处理。
不同地区的信访平台,如地方信访局、街道接待中心等,也设有相应的撤诉机制。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受理单位,确保撤诉路径准确、材料完整、流程合规,避免信息误传导致处理延误或记录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