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必读:国家信访局撤诉流程及所需时间详解



在现实生活中,群众通过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是一种重要的维权渠道。然而,有时由于问题解决、误解澄清或诉求调整,信访人希望撤回已提交的信访事项。那么,国家信访局的撤诉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了解清楚这些细节,有助于合理合法行使信访权利。
一、信访撤诉的前提条件
信访事项一旦受理,并不意味着不可撤回。只要是信访人自愿、理性地决定放弃诉求,可以依法申请撤诉。撤诉通常需信访人亲自提出申请,说明撤诉原因并签署书面声明,不能由他人代办或电话、短信方式处理。
二、撤诉申请的方式与途径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信访人可以通过原提交途径进行撤诉。例如,若是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平台提交的事项,可以登录个人账号,在“我的信访”中选择对应事项并申请撤诉。若是线下邮寄或现场提交的,也需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撤诉申请,附身份证明材料和原信访事项编号。
三、国家信访局的审核流程
信访局收到撤诉申请后,需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撤诉人身份与申请事项的真实性。若确认属实,信访局将在系统内更新该事项状态为“撤诉”。部分涉及多个部门联动或重大政策问题的,还可能进行内部会商,确认撤诉不会影响公共利益。
四、撤诉所需时间
一般来说,自撤诉申请提交日起,国家信访局会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若涉及补充材料或情况核实,时间可能适当延长。对于网上信访事项,处理进度可实时查询,增加了透明度和可控性。
五、撤诉后还能再次反映吗?
根据规定,同一事实和理由反映的问题,经依法终结或本人撤诉的,不再受理。但若出现新证据、新情况或相关事实发生重大变化,信访人仍可依法重新提出信访事项。注意,在重新反映时需标明与原事项的关联,避免被视为重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