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运营助理到被解雇:合同背后的真相与补偿之问



我的职位原本是运营助理,一个看似平凡却承载着公司运转效率的角色。我每天跟进各类数据,协调团队需求,配合推广计划,甚至要准备好在11.11大促来临前熬夜加班。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或许没有太多光环,但我认真投入、全力以赴。
让我没想到的是,刚刚适应节奏不久,一纸解雇通知打破了所有的努力。而我最疑惑的是:我到底有没有资格得到赔偿?11.11之前,我们签署了正式劳动合同,写得明明白白,试用期、薪资、岗位职责全都一一列明。可现在,我却突然被告知“业务调整”让我“提前离开”,一切来得太快,甚至有些不真实。
这让我不禁开始怀疑,这份工作本身,是不是就带有某种“临时性”?公司是不是早就打算用完我在双十一前后的高峰期,然后毫无成本地清理掉?如果是这样,那我遇到的就是典型的虚假招聘:以长期岗位为名,行临时用工之实。
我开始去查相关规定,才知道哪怕是试用期解除合同,只要不是我严重违反规定,用人单位也必须提前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的。而合同签署在11.11之前,意味着他们在用我的劳动为大促蓄能,现在却一脚踢开,这种行为,不止是不道德,更可能已经触法。
我也在网上看到越来越多类似经历:有人被承诺转正却在大促后被辞退,有人甚至连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拿全。看起来,这种“打一枪换一个人”的虚假招聘正在某些公司中悄然上演,尤其是在节日促销、电商旺季前后,成为低成本消耗劳动力的一种“潜规则”。
我开始意识到,作为员工,我们不能只满足于“有一份工作”,而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尤其是当合同已经签署,权益就该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