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未满15年又被辞退,还能拿到赔偿吗?



现实中,不少劳动者辛苦工作一辈子,眼看到了退休年龄,却因社保年限未满15年而无法顺利退休。而更尴尬的是,这个时候如果又遭遇单位辞退,就会陷入“不能退休也不能工作”的两难境地。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是否还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呢?
首先,需明确劳动者是否已达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一旦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一般为50或55岁,具体视岗位而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可依法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此种情况通常不视为“辞退”,而是“合同自然终止”,依法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劳动者虽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仍主动解除合同,并非因员工严重违规等原因,而是单方面“辞退”行为,那么是否能拿补偿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例如: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或通过协商、欺骗手段要求员工离职,员工可主张经济补偿;
若单位在员工未满15年社保情况下辞退员工,导致其无法正常退休,员工可主张单位协助继续缴费或争取其他方式的经济安置。
此外,《社会保险法》明确,未缴满15年的,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如果这时单位不再提供岗位,也应协助劳动者完成后续的社保补缴安排。
所以,虽然到了退休年龄本身并不必然享有赔偿权利,但若单位存在不合法解除行为或与退休条件衔接不当的情况,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应有的补偿或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