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能否构成伤残?——浅析左侧5.6.7.8肋骨骨折的伤残等级认定



在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伤残等级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与法律责任。而当受害人出现“左侧第5、6、7、8肋骨骨折”这样的伤情时,常常会有一个疑问:这样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属于几级伤残?
首先需要明确,肋骨骨折是否构成伤残,并不是单纯看骨折的数量或部位,而是要结合临床治疗情况、恢复后的功能障碍程度以及司法鉴定标准来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伤残等级的评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简称“新标准”)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用于工伤认定)。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单纯的肋骨骨折通常很难达到伤残等级的评定门槛。例如,1~3根肋骨骨折,如果没有出现肺部合并损伤或功能障碍,一般不会评上伤残;但若出现多根肋骨骨折,特别是4根及以上,并伴有呼吸功能下降、胸廓变形等,则可能考虑为十级伤残。
而具体到“左侧5、6、7、8肋骨骨折”,这已经是四根连续的肋骨骨折,从数量上初步具备了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如果伴有明显的临床症状,比如持续的胸痛、呼吸困难、肺挫伤或胸膜增厚等,并在伤后经过合理医疗后仍有功能障碍,那么进行司法鉴定时,存在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的较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