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临近却社保未满15年,被辞退还能拿补偿吗?



张大爷今年刚满法定退休年龄,一直在一家小厂做后勤工作,干了将近10年。可就在他准备等着退休金落袋为安时,却突然被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更让他焦虑的是,自己的社保年限只缴了12年,离国家规定的15年退休最低标准还差3年。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拿到辞退补偿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等于失去了劳动者的身份。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仍需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即便张大爷到了退休年龄,但只要他尚未依法享受退休待遇,那么他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旧存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一个重要前提: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社保未满15年,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也无法领养老金。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以“退休”为由直接辞退职工。
那么,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如果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张大爷有权主张经济赔偿甚至双倍赔偿。即便属于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等合法情形,张大爷也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至于未来养老金问题,张大爷也并非完全没有出路。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或选择一次性补缴欠缺年限的社保(视当地政策而定);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很多接近退休的劳动者容易忽视社保年限问题,等到单位以“年龄已到”为由解除合同时,才发现权益难以保障。因此,无论是否接近退休,都应留意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避免在关键节点出现“断档”,影响后续待遇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