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签了认购书后,定金还能退吗?法律如何界定?



在购房过程中,认购书常常是买卖双方初步达成购房意向的重要凭证。许多购房者在看到心仪的新房后,会在售楼处的建议下签署认购书并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以此锁定房源。但一旦变故发生,购房人想反悔或终止交易,关于“新房签了认购书定金能退吗”的问题,往往就成了焦点。
首先,需要明确“认购书”在法律上的效力。认购书虽然不像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样具有全面的法律约束力,但它确实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一定的约束力。尤其是在认购书中明确了定金性质、数额及退还条件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更加具体。
其次,是否可以退定金,要根据认购书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来判断。如果认购书中明确写明“定金不可退”或“购房者违约不退”,那么一旦购房者单方面违约,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果因开发商违约,比如隐瞒房屋情况、不具备预售条件等,购房者有权主张退还定金,并可依法追责。
另外,在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有些地区的相关规定也赋予购房者一定的“冷静期”或反悔权,尤其是通过网络购房或在宣传期内购房的情况,这种政策性保护也有可能影响定金的退还判断。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并不完全相同。若认购书中写的是“订金”,那么在法律上更倾向于预付款性质,是可以协商退还的;但若明确为“定金”,则适用于《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的规定,可能不予退还。购房者在签署前一定要仔细审查用词和内容,避免陷入退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