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待岗,HR代签待岗通知,员工是否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赔偿?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波动,不少企业因经营困难选择实行“待岗”制度以降低成本。面对公司发布的待岗通知,有些员工发现该通知竟由HR代签,而非本人签字,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成为关注焦点。
首先,待岗制度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一种特殊状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在经营困难时可以与员工协商实行待岗,但必须尊重员工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若企业单方面实施待岗且未取得员工同意,或者通过HR代签待岗通知来规避员工真实意愿,这种做法可能涉嫌违法。
其次,HR代签待岗通知从法律效力来看,除非有员工授权,否则代签行为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签署。员工如果未实际收到待岗通知或未明确同意待岗安排,有权拒绝接受待岗状态。此时,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员工是否可以因此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需具体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及第47条,如果企业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若待岗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且企业未与员工协商或未依法支付待岗期间工资,员工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最后,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待岗通知原件、与HR的沟通记录等,并可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也应规范待岗流程,确保与员工的沟通透明合法,避免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