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纠纷中的“定金”能否退?你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在装修行业,签订装修合同前,装修公司往往会要求客户支付一笔“定金”。然而,很多业主在临近签约或施工前临时变更主意、选择更合适的装修公司时,却发现这笔定金成了“死钱”——不退不改,甚至连协商空间都没有。到底在法律上,“定金”能不能退?这个问题并不简单。
首先,需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多数装修公司口头上说的是“定金”,但合同或收据上写的是“订金”。两者一字之差,性质却完全不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一旦交付并明确为“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属于普通预付款,是可以协商退还的。
实际中,许多装修公司在没有签订正式装修合同的前提下就先收取“定金”,此举本身就存在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只有在主合同成立的前提下,定金条款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口头承诺或简单收据,甚至还没有装修方案和报价清单,仅凭一张收据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这在法律上很难成立。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常见:装修公司在定金收据中明确标注“此定金不退”,试图以此规避退还责任。但根据司法实践,这类单方条款往往被视为格式条款,如果没有与消费者明确协商,仍有被认定无效的可能。
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应注意保存好与装修公司沟通的记录,包括微信、邮件、报价单、施工图等。同时,对于定金收据内容要格外留意,要求装修公司明确注明用途、金额、退还条件等信息,最好能在正式合同中一并体现。如此,即使后续发生争议,也能有据可依,依法维权。
不少业主遇到的难题,是装修公司借“定金”之名设陷阱,以此绑架消费者选择其服务。在行业混乱、合同意识不强的现实背景下,装修定金成为了灰色地带的重灾区。消费者往往在“怕麻烦”“赶时间”的心理下草率交钱,却忽略了背后潜藏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