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津贴一直在发放,养老保险却未缴,我的权益怎么办?



在一家制造企业做了五年,一直是合同工。前几个月,我在操作冲床时不小心受伤,后来被鉴定为工伤。公司也配合报了工伤保险,之后我就开始按月领取工伤津贴。医生说康复至少得半年,我只能在家静养。可就在我整理资料准备申报其它补助时,我发现一个严重问题——我一直没被缴纳养老保险。
这不是小事。养老保险是职工的基本权益之一,而我作为一名长期用工的劳动者,在工伤之前就应该依法享受这项待遇。我联系公司人事,对方含糊其辞,说“合同写明是临时工”“你还年轻,不急着缴”,甚至还说“你又不是正式员工”。可我清楚,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就应该依法缴纳五险,其中就包括养老保险。
我去咨询了当地的社保局,对方表示,如果能证明我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工资由公司定期发放,那就属于用人单位责任范围,应当为我补缴养老保险。而补缴的时间最长可以追溯到最初建立劳动关系那一年,这笔钱公司必须承担大部分,个人部分可以一次性补上。
目前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依法为我补缴养老保险,并赔偿因拖延造成的损失。在工伤恢复期间,我仍会继续领取工伤津贴,但我也意识到,养老保险不仅仅是退休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将来领取养老金的年限累计。如果现在不补缴,等到以后年纪大了、不能工作了,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也提醒身边的工友,尤其是那些和我一样处于“临时”“外包”“劳务派遣”状态的劳动者,一定要关注自己的社保权益。工伤之后才发现问题,实在是晚了。劳动者不能被随意剥夺应有保障,该拿的钱不能少,该缴的险不能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