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在即,社保未满15年被辞退,企业还需赔偿吗?



王大妈今年58岁,在一家服装厂工作了十几年。她原本打算干到退休年龄,安稳领养老金。然而最近,公司突然裁员,王大妈也在名单之中。更糟糕的是,她的社保缴费年限还差两年才满15年。她心急如焚:都快退休了,还被辞退,社保又没缴够,企业是不是就可以“一脚踢开”?我还能拿补偿吗?
像王大妈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临退休职工的权益问题越来越引发关注。社保未满15年+被辞退+到退休年龄,这个组合成了许多基层职工的“隐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问题在于,“终止”不等于“随便辞退”。如果员工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便社保年限没缴够,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雇,仍然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
更关键的是,即使员工年纪接近退休,但未满退休年龄时被辞退,社保不满15年并不构成合法解除合同的理由。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没有合法解除理由,比如严重违纪或劳动能力丧失等情形,解除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甚至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些公司常打“擦边球”,以“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业绩不佳”等理由将快退休的员工辞退。很多老员工碍于年龄和维权能力,往往选择沉默。但实际上,只要社保未满15年,员工就不属于“自动退休”,自然也不等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换句话说,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到期,社保不满15年又被辞退,补偿一分也不能少。
当然,现实中存在诸多争议点,比如员工是否主动同意解除、是否签署了“自愿离职”协议等,这些都可能影响补偿认定。但无论如何,劳动者必须明白一个基本原则:只要你还没到退休年龄,企业辞退你就必须依法补偿,即便你的社保还未缴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