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间请了病假,单位要求延后离职合法吗?



辞职期间,员工因身体不适请病假,这种情况常常让双方产生争议。许多人疑惑,辞职期间请病假,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延后离职时间?这是一个涉及劳动法和企业管理的复杂问题。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是其合法权利,且辞职需提前通知单位(一般为30天),以便单位做好人员安排。辞职通知期内,员工依然是单位的劳动者,享有正常的劳动权益,包括请病假的权利。
其次,病假期间,员工因疾病不能正常工作,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病假待遇,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或强制要求员工放弃病假权利。因此,辞职期间请病假,本质上是员工合法行使病假权利,单位无权以此为由拒绝员工按约定时间离职。
然而,单位要求延后离职的理由,往往出于工作交接和人手紧张的考虑。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适当延长离职时间,但单位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延迟离职,更不能以辞职请病假为由,单方面延迟离职日期。
如果单位坚持延后离职,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病假权利受到侵害而影响辞职时间。此外,员工在辞职期间请病假,应及时向单位提交医疗证明,保障请病假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