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摔倒的身影:环卫工人上班路上的“工伤”之问



天刚蒙蒙亮,街头的路灯尚未熄灭,环卫工人老李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赶往清扫路段。谁知,一道未清理的积冰让他猝不及防,重重摔倒在地,腿部骨折。经医生诊断,需卧床休养至少三个月。这一摔,不仅让他暂时告别工作岗位,更引发了一个法律上的现实问题:环卫工人摔伤在上班路上,工伤怎么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才明确属于“视同工伤”。而像老李这样因为天气、路况或其他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摔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一直是个模糊地带。
事实上,部分地区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拓展了“上班途中工伤”的认定范围。比如有些法院在判例中认为,只要职工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中,因合理原因前往工作岗位,即便不是交通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然而,这样的认定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目击证人、监控录像、急救记录等,这对于许多像老李一样在清晨独自上班的环卫工来说,难度很大。
更值得注意的是,环卫工人很多是通过外包公司雇佣,与所在街道、城市管理部门并非直接劳动关系。这种“外包式用工”常常使得责任认定更加复杂。老李所在公司第一时间拒绝了“工伤”的说法,声称他尚未“打卡上岗”,不属于工作时间。而老李则一头雾水:我不是为了工作才在这条路上吗?怎么就不算工伤了?
环卫工人作为城市最基础的保障力量,长年累月在凌晨或深夜清扫街道,他们的工作时间与普通“朝九晚五”的白领截然不同。正因如此,\我们是否应该在制度设计上给予他们更多保护?\是否应该将“工作相关路径上的合理意外”纳入更广泛的工伤认定范围?现实中,类似老李的案例并非孤例,却常常因为证据不足或雇主推诿,最终不了了之。
当一位为城市清洁奉献的人在上班途中受伤时,我们不应只用“是否打卡”“是否遭遇交通事故”这些技术细节来划界责任,而应从劳动保护的根本出发,思考如何让这些默默付出的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