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旷工被公司开除,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在职场中,“旷工”这个词常常令人色变。它不仅反映了员工对工作的态度,也极有可能成为被公司开除的理由。可问题来了——如果因为旷工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下,还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吗?
首先,我们得先明确一个概念:失业保险金并不是人人失业都能领的,它是有条件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键点就在第二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句话听起来抽象,其实落到现实中,就是你不能是因为主动辞职,也不能是因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旷工)被开除。
所以,如果你是因为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旷工达到规定天数,根据大多数公司的规章制度,这会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从而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此种情形下,属于“因本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你将很可能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少地方法规和实际操作中,对于“因个人原因被开除”的失业人员,是不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
不过,实际情况也并非一刀切。不同地区对于“因违纪解除合同”的界定略有差异,有的地方在核查时,会根据公司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如果单位只是简单写了“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明确写明是因为旷工、违纪等原因,有可能会被认为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从而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也提醒了广大劳动者两个方面:一是对待工作要有基本的责任感和契约意识,避免因旷工等行为影响自己的权益;二是在遭遇被辞退时,应仔细阅读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是否能够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机构或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具体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