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超出两个月后还能继续办理吗?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婚姻法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调整情绪的时间窗口。根据相关规定,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将进入为期30天的冷静期。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防止冲动离婚的发生。
然而,现实中有些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冷静期可能会超出两个月。那么,冷静期超出两个月后还能继续办理离婚手续吗?这是许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从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计算的30天,并不是说冷静期结束后立即失效,而是冷静期仅是一个法定的等待时间,目的是给双方一个考虑和调整的机会。冷静期满后,如果双方仍坚持离婚,且没有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冷静期超出了两个月,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一方未及时去办理离婚登记
这时,冷静期已经结束,但夫妻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法律上,离婚申请依然有效,双方可以随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继续办理离婚手续。
2. 双方未共同办理手续导致时间拖延
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到场确认,如果一方缺席或者反悔,可能导致冷静期结束后也无法完成登记。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重新协商,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 重新提交离婚申请
如果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超过较长时间,且其中一方想继续离婚,建议重新提交离婚申请,重新进入冷静期流程,保障法律程序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