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转正,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职场环境中,许多求职者为了获得一份工作,往往需要先接受试用期的考察。然而,部分用人单位却将“试用期”作为规避劳动责任的挡箭牌,以不转正为由轻易辞退员工,甚至不依法支付应有的报酬或补偿。于是,“试用期未转正是否可以起诉公司赔偿”成了职场中的热议话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期并不意味着员工完全没有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理由,并承担相应的证明义务。如果企业没有正当理由或程序不当,仅以“未通过考核”为借口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例如,有些公司设置模糊的试用期考核标准,甚至根本未告知员工任何明确的评估指标;还有些企业在试用期末未给出正式的转正评估结果,便以“综合表现不符合要求”为由口头解雇员工,既未出具书面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不仅可以要求补发工资,还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此外,法律还规定,试用期的薪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80%。如果公司以“试用”为名长期支付低薪,或借口试用期拖延正式合同签订,甚至重复设定多个试用期,也属于变相侵权行为。这类情况若证据确凿,员工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试用期员工若遇不公正待遇,切忌“忍气吞声”或“自认倒霉”。无论是否转正,只要劳动关系成立,员工就拥有平等保护的法律权利。关键在于:是否有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作安排等能佐证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掌握这些,便是依法维权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