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保证金收据丢失,公司拒退押金怎么办?



在运输行业中,挂靠运营是许多货车司机的选择。然而,围绕挂靠关系产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特别是在“保证金”问题上。一些公司在车辆退出挂靠或解除合同后,以“收据丢失”为由拒绝退还保证金,引发司机维权难题。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即使收据丢失,公司也不能因此拒绝退还保证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司机缴纳保证金时,双方实际上已形成合同关系,哪怕未签书面合同,公司亦应依法退还。
其次,收据只是付款凭证的一种,并不是权利存在的唯一依据。司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截图、合同条款、挂靠协议、录音对话等方式,证明曾支付过保证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一方掌握证据但拒不提供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信另一方的合理主张。
对于公司不退还保证金的行为,司机可以先通过发送律师函的方式提出正式催讨,并保存沟通记录作为维权证据。如果公司仍拒绝退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合同义务履行和返还不当得利。
此外,也要警惕部分挂靠公司设下“收据陷阱”,故意不提供正规票据或篡改收据内容,造成司机维权困难。因此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尽量要求对方开具正规收据、签署挂靠协议,并保留相关电子证据,以防后患。
遇到收据丢失、公司拒退押金的情形,司机千万不要息事宁人,否则可能陷入“钱财两空”的被动局面。合理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底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