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能随意压低,这些你必须知道!



在不少求职者初入职场时,都会遇到一个共同的问题:试用期的工资到底能不能低?低到什么程度是合法的?实际上,“试用期最低工资多少”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体现。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同时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某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那么即便试用期工资打了八折,也不能低于这个数值。也就是说,企业不能以“你还在试用期”为借口,任意压低薪资水平。
但在现实中,一些公司为了节省用人成本,往往采取模糊工资构成、虚构岗位培训、延长试用期等手段,绕开最低工资红线。尤其是在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一些创业型公司中,这类情况更为常见。劳动者如果不留心,很容易被“试用期陷阱”套牢,甚至成为“零成本劳动力”。
此外,一些求职者本身对劳动法规定知之甚少,在签订合同时对“试用期工资”一栏未加留意,等到工资发下来才发现大失所望,却又因为没有书面证据难以维权。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试用期薪资,并保留相关资料,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陷入被动。
值得一提的是,试用期的长度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且必须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匹配。例如,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若企业设定不合理的试用期长度,也是对法律的明显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