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之后,最低生活保障金还能领吗?



不少刑满释放人员在重新融入社会的过程中,会遇到就业难、生活困难等问题,其中“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否可以申请,成了大家普遍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政策,是否能领取低保,关键不在于“是否坐过牢”,而在于“你是否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标准”。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都明确指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核心是“以家庭为单位,按人均收入计算”,也就是说,只要出狱后没有稳定收入,家庭整体经济状况确实困难,是可以申请低保的。但这不是自动发放,而需要本人或家属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核评估后才能决定是否给予。
当然,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隐性门槛,比如有些地方会将有犯罪记录者视作“信用有问题”,在审核时对其申请设限,这实际上与国家倡导的“帮扶改造、重回社会”理念不符。此外,一些地方政策还规定,在监狱服刑期间,其户籍会暂时迁移至监狱所在地,出狱后如果没有及时迁回原籍,也可能影响低保申请的资格审核。
有经验的基层工作人员建议,出狱人员如果确实生活困难,除了申请低保外,还可以考虑申请临时救助、公益性岗位或职业技能培训,以便更好地恢复正常生活。而对于政府来说,加强对这一群体的关怀和社会融入支持,也正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