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津贴在领,但没交养老保险,我该何去何从?



在一次例行的设备维修中,我的手被机器卷入,虽及时送医处理,但仍然落下了后遗症。从此,我开启了一段与工伤津贴相伴的生活。按照单位报备流程,我被认定为工伤,开始领取工伤津贴,用以维持基本生活。可随着时间推移,一个我始终回避的问题摆在眼前:我一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当初入职时,单位并未为我缴纳五险一金,我那时只顾着工作,也没意识到其中的风险。直到受伤后,我才知道,没有养老保险意味着未来的日子将缺乏保障。而工伤津贴虽是临时救命稻草,却无法取代养老保险带来的长远稳定。
我向单位提出补缴养老保险的诉求,但对方表示“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更含糊其辞地说“你已经拿津贴了”。我尝试咨询社保部门,对方指出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便单位未主动缴纳,也可以依法追责,并追缴历史欠缴部分。
可现实是,我手里没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初招聘时留下的工资流水和几份工作安排记录。这让我在维权道路上举步维艰。
于是,我决定收集一切可以证明我曾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工牌、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工伤认定书等等,然后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并依法赔偿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
虽然这条路充满未知,但我清楚,工伤津贴不能当作养老保险的替代品。面对未来的养老问题,我必须主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