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电子合同,就必须还款吗?揭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现代社会,借款不再只依赖纸质合同。随着电子签名和网络借贷平台的普及,“电子合同”成为许多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主要凭证。但问题来了:仅仅签署了电子合同,是否就一定要还款?尤其是当借款尚未到账,或者借款人声称自己并未真实同意合同内容时,电子合同是否还具备约束力?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只要电子签名能够有效识别签署人身份,并确保合同内容未被篡改,就具备法律效力。这也意味着,用户一旦点击“确认”或“签署”,除非能证明签署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就是成立并生效的。
其次,很多人误以为“只签了合同但没收到钱”就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然而,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成立是两个问题。一旦电子合同明确约定放款时间、金额、还款方式等内容,只要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打款凭证或系统记录,法院通常会认定借款已经发放。哪怕借款人没有感知到账,只要钱进入其账户或其授权账户,就属于“放款完成”。
不过,若借款人确实从未收到款项,或者签署行为并非本人操作,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举证,例如比对签署IP地址、操作设备、短信验证码记录等。若能证实存在冒签、虚假发放、系统漏洞等情形,电子合同的效力可能会被质疑。
还有一种情况是“被诱导点击”。不少贷款平台在诱导性界面中植入“自动签署”按钮,借款人甚至未读合同内容就完成签署。这类合同是否有效,要看签署过程中是否提供了充分的提示、确认步骤,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审查平台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