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被撞谁担责?法律视角下的责任划分与维权建议



在城市交通日益复杂的今天,交通违章行为频发,其中“逆行”是最容易被忽视却又风险极高的违法行为。一些驾驶人由于赶时间或对道路不熟,选择逆行,结果酿成交通事故。尤其是在“我逆行被对方撞到了”的情境中,许多当事人都感到疑惑:虽然我是逆行方,但对方撞了我,是否还可以主张赔偿?责任到底应如何划分?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逆行属于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车辆应当靠右侧通行,逆向行驶属于严重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行为。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逆行方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或全部责任人。
然而,责任划分并不是一刀切的。在具体事故处理中,还需结合“对方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采取了必要避让措施”等因素。例如,如果对方明知有人逆行,仍超速驾驶或未减速避让,也可能被认定为负有部分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有案例显示,虽然逆行方负主责,但对方存在明显过失时,也会被判定负次责甚至同责。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包括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和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将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依据。如果出现责任争议,可申请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对认定书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身权益。
此外,逆行方如有购买车辆保险,也可考虑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但需注意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比例可能受逆行行为影响。
最后,即使逆行方存在过错,但“撞了就一定无责”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任何事故中,只有依法合理地认定各方责任,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