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国家信访局撤诉流程及时间:一份详细指南



国家信访局作为我国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机构,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众合理诉求的重要职能。近年来,随着信访制度的不断完善,撤诉程序也逐渐规范,给群众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操作路径。那么,当群众在国家信访局提交信访事项后想要撤诉,应当如何操作?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又是怎样的?
首先,撤诉必须是信访人自愿提出。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在信访事项尚未被处理完毕之前,信访人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原受理机关申请撤回诉求。若已经受理并进入办理阶段,撤诉则需说明具体原因,由承办单位确认是否可以中止处理流程。
其次,信访人申请撤诉的方式较为灵活。可以通过国家信访局官方网站“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在线提交撤诉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到访的形式提交书面撤诉请求。在提交时,信访人需附上原信访事项编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撤诉理由,以便工作人员查验核实。
办理时间方面,一般撤诉申请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撤诉意愿属实、程序合法的,会在系统中终止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流程。若是涉及集体信访或敏感问题,可能还需核实更多细节,时间略有延长,但通常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撤诉成功,该信访事项将不再继续受理。若信访人后续再次以相同理由重复提交,可能会被视为重复信访,相关部门有权不予受理。因此,信访人申请撤诉前需认真考虑,避免因为一时冲动影响合法权益的维护。
国家信访局在提升办理效率的同时,也在推动信访事项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让每一位公民都能更高效、有序地表达自身诉求。撤诉作为信访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同样体现了这一理念的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