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没有三倍工资?维权要敢说敢做



“节假日三倍工资”并不是传说,而是《劳动法》明确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现实中,仍有不少企业钻制度的空子,到了法定节假日,不但要求员工照常上班,还不给加班费,更别提“三倍工资”了。面对这种情况,很多打工人常常陷入“怕丢饭碗”和“忍气吞声”的两难。
其实,遇到节假日未支付三倍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首先,要保存好加班的证据。比如排班表、考勤记录、微信通知、工作群消息、门禁打卡记录等,只要能证明你在法定节假日有工作行为,就具备维权的初步条件。
其次,可以先尝试与公司沟通,礼貌地指出问题并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如果企业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能以调休代替。
不少人会顾虑,“我一个人去投诉,会不会被穿小鞋?”其实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维权而打击报复。若真遇到此类行为,劳动者还可依法主张赔偿与恢复名誉。
同时,也有不少行业尤其是餐饮、物流、电商等节假日用工量大,这些领域的劳动者更容易遭遇“三倍工资难落实”的问题。有关部门理应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不定期抽查,加大违法成本,建立用人单位的信用记录公开机制,让恶意逃避责任的企业无处遁形。
敢于维权,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基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