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降薪又被辞退,这些赔偿你一定要知道



在职场中,一些员工原本就职稳定,却突然被公司单方面降薪,紧接着又遭遇辞退。这种情况不仅打乱了员工的职业规划,也让人对合法权益产生担忧。那么,当员工在“被降薪”后又“被辞退”,究竟能获得哪些赔偿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降低工资,已经构成对劳动合同的实质性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协商一致,未经员工同意的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员工因此提出异议,公司仍执意降薪甚至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员工有理由主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在遭遇非法解除时,员工有权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或赔偿金。区别在于: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公司裁员但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则需支付的是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再者,如果员工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超过一年,被辞退时还有可能涉及带薪年假未休的补偿、加班工资未结清、社保未依法缴纳等情况。只要员工能提供相应证据,公司均应一并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维权过程中,员工应当尽可能保留关键证据,如工资条、降薪通知、辞退邮件或聊天记录等,这将成为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主张权利的有力依据。遭遇此类情况时,可先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