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传播黄色谣言触法了吗?



在数字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堪比闪电。手机屏幕背后的点击、转发与评论,往往成为一场舆论风暴的导火索。尤其是在社交平台上,黄色谣言屡见不鲜,而当这些内容的传播者是未成年人时,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而严峻。
黄色谣言,通常指与性相关的不实信息,往往带有污蔑、侮辱、猥亵等成分。这类信息不仅损害被诽谤者的名誉,还极易在青少年群体中造成错误导向,助长不健康的网络风气。面对这样的现实,人们不禁要问:未成年人传播黄色谣言,是否违法?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散布谣言、侵害他人名誉权、传播淫秽信息等行为均设有明确规定。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教育与矫正为主,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就可以肆无忌惮。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若实施上述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在某些严重情节下,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能被追责。换言之,年龄不能成为违法的“护身符”。
现实案例也不断印证这一点。一些中学生因在QQ群、微信群中发布带有淫秽内容的谣言,被公安机关约谈,甚至面临行政处罚。这不仅为他们自己带来了污点记录,也给家庭和学校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未成年人并非出于恶意传播,而是“好奇”“跟风”“为了热度”,但法律并不会因为动机单纯而完全免除后果。网络行为同样具有社会影响力,尤其是在舆论爆发点,未成年人的每一次转发,都可能成为“火上浇油”的那一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