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低工资到底是多少?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



在进入一家新公司工作时,“试用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一段阶段。许多求职者在这段时间既忐忑又焦虑,不仅要适应新环境,还常常担心自己的薪资是否被压得过低。那么,试用期最低工资到底应该是多少?是否可以随便由用人单位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意味着,即使你处在试用期,也有法律保障你的基本收入。例如,若正式员工的月薪为6000元,则你的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4800元。此外,各地人社部门还会依据当地经济水平,设定月最低工资标准,无论是试用期还是转正后,这都是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某地公布的最低月工资为2320元,那么无论你的岗位如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支付低于这个数额的试用期工资。这一规定从制度上避免了用人单位恶意压低试用期员工薪酬。
此外,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明确限制: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最多三个月。用人单位若试图通过延长试用期、降低工资来规避正式用工责任,是违法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乏企业打着“试岗”“考核”的幌子支付低于法定标准的工资,这就需要劳动者保持警惕,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工资条款与试用期安排,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掌握了法律底线,你在试用期也可以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