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是中介签的,房东没露面,这样的协议算数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客找房往往通过中介平台,甚至根本见不到房东本人。等到签合同时,发现是中介以“房东委托人”的身份代为签署。这时候,不少人心里会打鼓:中介代签的租房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出了纠纷,该找谁负责?
首先要厘清“代理”这个概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必须拥有合法授权。授权方式一般有书面委托书,也有口头委托的,但涉及房屋租赁这种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民事行为,最保险的当然是书面委托。如果中介不能提供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就有可能构成“无权代理”。
其次,实际履行情况也会影响合同效力。如果房东事后明知合同内容而没有提出异议,比如已经按约收租、让租客入住等,这种行为就等于“追认”了合同,合同在法律上依旧有效。但如果房东明确表示从未授权中介签署合同,也不认可中介的行为,那么租客可能陷入“合同无效”的风险。
此外,还有一种常见情形是,中介并不是房东的代理人,而是自己租下整栋房再转租给租客,这类叫“二房东”。如果中介具备合法的转租权并与房东签有合同,那么租客和中介之间签的租约也是有效的。但如果房东禁止转租或者合同中未明确授权中介转租,租客则需承担被清退的风险。
为了规避风险,租客在签约前务必要核实房屋产权信息,查看房东身份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并要求中介出具房东授权委托书。如果遇到中介遮遮掩掩,不让接触房东,也不出示委托文件,那这样的合同最好谨慎签订,否则一旦出现违约,维权会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