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现场,律师是否可以全程参与?



在婚姻关系走到尽头时,调解往往是法定程序之一。很多当事人在面对调解时都会疑问:律师能否在离婚调解现场陪同?特别是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时,有律师在场无疑能提供法律支持与心理安慰。
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两种。在诉前调解阶段,一般由婚姻登记机关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这一阶段是否允许律师参与,主要取决于组织方的具体安排。通常,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较为非正式,当事人如需请律师协助,也需要征得主持方同意。
而在法院主持的诉中调解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作为合法代理人,自然可以在调解现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达成调解协议。在这种正式的法律程序中,律师不仅可以在场,还能参与调解谈判、对协议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并保障其合法性与公平性。
此外,有些法院或调解中心还会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专门邀请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调解,这类律师不是站在当事人一方,而是协助双方在法律框架下达成一致,也是一种创新型的调解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调解涉及情绪激烈或家庭暴力等情形,律师的在场有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沟通、避免对抗升级,同时也能有效监督调解过程,防止一方权利受损。因此,尽管法律未强制要求调解必须有律师参与,但在复杂或敏感的离婚案件中,建议主动聘请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