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查阅调解书,这些渠道你知道吗?



当纠纷通过法院调解方式解决后,法院通常会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当事人或相关人员想要查看这份调解书,应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呢?这是许多参与诉讼或调解的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如果你是案件当事人之一,那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法院结案后,由法院书面送达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制作调解书后,应当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立案庭、审判庭或信访窗口申请查看或补发调解书副本。
其次,如果因为时间久远、调解书遗失等原因,无法找到纸质版本,可以尝试通过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查询。目前全国多地法院已接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后,只要绑定案件信息,即可在线查看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如果是律师或代理人,在获得委托授权后,也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地方法院的官网查看是否公开了该调解书内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调解书都会在网络上公开,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家庭纠纷等隐私性强的案件,往往不会对社会全面公开。
此外,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确实需要调解书用于其他行政、民事事务,可以前往原承办法院档案室,依据《法院档案管理办法》提交查阅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进行查档或复印。
需要提醒的是,调解书一旦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对调解内容存在争议或疑问,建议尽早咨询律师,合理合法地行使查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