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能否乘坐动车?法律规定详解



在现实生活中,被执行人因欠债未还、法院判决未履行等原因,往往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那么,被执行人是否被禁止乘坐动车、高铁等交通工具呢?这一直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具体表现之一,就是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消费方式出行。动车一般属于列车中的一种,特别是高铁动车组,其车票价格和乘坐环境多属于高消费范畴。
因此,被执行人在未履行义务之前,确实可能被法院限制乘坐动车及其他高消费交通工具。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制令,乘坐动车,可能会被铁路部门拒绝乘车,并上报法院,法院还会对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限制并非永久性的,只要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法院会解除限制措施,被执行人即可恢复正常乘坐动车的权利。
此外,限制被执行人乘坐动车主要针对那些恶意逃避债务、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人员。对于暂时存在经济困难但态度积极的被执行人,法院一般会采取宽限和督促措施,避免过度限制其基本出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