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症妈妈离婚后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往往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而当母亲患有癫痫症,是否还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现实中,有些癫痫症患者因病情被贴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标签,但法律并不支持简单地以疾病为由剥夺一位母亲的抚养权利。
首先,从《民法典》的角度出发,法院在裁定抚养权归属时,核心考虑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癫痫症作为一种可以通过治疗和管理缓解的慢性疾病,并不等同于失去监护能力。如果癫痫妈妈病情稳定,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就具备争取抚养权的基础。
其次,法院还会综合评估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经济状况、居住条件、陪伴时间、教育资源,以及孩子的年龄和自身意愿。例如,如果孩子年纪较小、与母亲感情更为亲近,法院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而癫痫症若并未造成重大日常功能障碍或安全隐患,也不会自动成为剥夺抚养权的理由。
当然,癫痫症妈妈若希望在抚养权争夺中占据有利地位,应准备充分材料,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稳定证明、亲属或朋友的照料支持说明、生活环境的稳定证明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向法院证明其履行监护义务能力的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乏癫痫症妈妈争得孩子抚养权的判例。这类案件更强调个体化裁量,而非一刀切判断。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病情受控、生活自理能力良好、对子女照顾得当,法院就有可能支持她的抚养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