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16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24年1月16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