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辞职后拖欠工资?这些维权方式你必须知道



在饭店工作久了,不少人会因为待遇差、管理混乱或工作压力大选择离职。但不少员工一提离职,饭店就翻脸不认人:不仅不结工资,还威胁、拖延、百般推诿。这种现象在餐饮业中并不鲜见。面对“想走不给工资”的局面,必须依法维权。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饭店无权以此为由拒发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辞职是劳动者的正当权利,哪怕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只要工作期间已经劳动,就应依法发工资。
遇到饭店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
1. 保留证据是关键:包括工作记录、工资单、打卡记录、工牌、同事证言、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等,尽量保存任何能证明你曾在该饭店工作的资料。这些证据会在后续维权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2. 提出书面工资结算申请:向饭店提出书面要求结算工资,可以通过快递、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记得保留寄送凭证。
3. 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最快捷的方式之一,只要有初步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就会介入调查,责令饭店限期支付工资。
4.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无效,可以向饭店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时效为一年。
5. 考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仲裁后15日内提起诉讼,追讨工资通过法律程序具有强制执行力。
6. 特殊情况可追究刑责:若饭店恶意拖欠,金额较大并多次被投诉,可以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饭店不给工资不仅违法,也损害了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面对拖欠工资的行为,不怕、不忍、不让,依法维权,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