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合同已签但款项未放,还能撤销吗?



签署车贷合同后,许多购车人会以为整个贷款流程已“板上钉钉”,但实际上,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尚未放款之前,贷款并未真正生效。此时,如果购车人因个人变故、资金安排、对车型的重新考量等原因想要撤销合同,是否可行,成为一个常见而棘手的问题。
首先,要分清楚“合同已签”与“放款已完成”之间的法律节点。车贷合同通常属于要式合同,即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视为成立生效。但“放款”则意味着贷款义务已实质履行,此时借款人已实际负债,若想取消贷款,将涉及违约问题。
在款项尚未发放前,购车人应第一时间联系贷款方,提出终止申请。部分银行或金融机构在放款前仍保留审核与最终决定权,此阶段提出撤销申请,相对来说操作空间较大。特别是在贷款审批过程中,若购车人能提供合理原因或证明自己在理解条款方面存在重大误解,有可能促使金融机构予以理解并协商解决。
但若合同中已有明文规定“签约即不可单方面撤销”或附加违约金条款,即使款项未发放,购车人擅自要求撤销,也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一定的费用。
此外,还需关注车商是否已配合贷款流程,比如是否已将车辆开票、抵押手续是否开始办理。一旦进入这一流程,即便未放款,想要原路返回也不容易。
因此,在签署车贷合同前,务必要审慎评估购车决策、贷款额度、还款能力及条款内容。合同一旦签署,后续撤销往往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尤其对于首次贷款购车者,更需避免冲动签约,以免在后续出现不可控的风险和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