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降薪后被公司辞退,员工有权获得哪些赔偿?



近年来,经济形势波动频繁,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选择对员工进行降薪。然而,降薪并非企业单方面可以随意决定的行为,更不能作为随意辞退员工的借口。当员工在遭遇降薪后被公司辞退时,他们到底有哪些合法的赔偿权利呢?
首先,降薪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权益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调整员工工资时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降低工资标准。若企业未取得员工同意便强行降薪,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有权拒绝接受,甚至要求恢复原工资标准。
其次,遭遇降薪后被辞退,员工应当获得的赔偿包括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通常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此外,如果企业在降薪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未履行协商程序或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额外的赔偿金,甚至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员工若因降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还应当关注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等相关劳动报酬是否已经足额结清。企业有义务结清所有应付劳动报酬,否则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遭遇降薪再被辞退,无疑给员工带来极大压力,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明确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每位员工应知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