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出新政策: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助力科技创新



【法律法规网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增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部近日正式发布《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政策鼓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在合作研发创新产品上建立紧密伙伴关系,通过共担研发风险,并根据研发合同约定购买创新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
《办法》明确了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对于符合国家科技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且市场上现有产品或技术无法满足需求的采购项目,特别是需要技术突破、形成新范式或新解决方案、能显著提升功能性能或绩效的项目,均可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
财政部国库司司长李先忠在解读新政策时表示,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旨在解决市场上尚未存在的创新产品问题。采购单位将从研发阶段开始介入,先购买研发服务,待研发成功后,再购买创新产品。这种采购方式的特点可概括为“两给两共”:即给予供应商研发成本补偿,同时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以提供订单;双方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并共同开拓初始市场,从而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将有效促进政府采购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激发创新产品的市场活力。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企业将更有动力投入研发,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进而推动国家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