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调戏”他人:玩笑还是违法?



在数字时代,社交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重要场所。然而,随着网络语言的自由化,一些人开始在网上以“开玩笑”、“活跃气氛”为名,发表一些带有性暗示、侮辱性甚至人身攻击性质的言论。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调戏”。那么问题来了:网上调戏别人违法吗?
从法律角度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虽然很多人在键盘背后以为可以畅所欲言,但实际上,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侵犯他人权利。调戏若仅限于朋友间的善意调侃,彼此都乐在其中,自然无伤大雅;但如果对方表示不适、抗议,调戏者却依旧不收敛,那就可能触犯法律底线。
首先,如果网络调戏带有明显的性骚扰成分,比如发送露骨的私信、频繁发表性暗示言论,甚至配合猥亵图片,那么可能构成网络性骚扰。目前,我国《民法典》明确将性骚扰列为侵权行为,受害者可以依法追责。
其次,若调戏言论侮辱人格、伤害他人尊严,比如使用贬损性称呼、人身攻击、散布不实信息等,则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根据《刑法》相关条款,通过信息网络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调戏行为若导致对方心理创伤甚至精神疾病,还可能构成精神侵权。在一些司法判例中,有受害者因网络调戏遭遇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法院判决调戏者承担精神赔偿责任。
一些网友可能会辩解:“只是说几句玩笑话而已,怎么就违法了?”但法律并不是根据调戏者的主观意愿来判断的,而是看其行为对他人是否造成了客观伤害。一句“开玩笑”,并不能成为免罪金牌。网络时代的沟通,不仅要讲幽默,更要讲边界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