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还能继续取保候审吗?法律有话说



现实生活中,一些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在案件侦查阶段被批准“取保候审”,以便暂时脱离羁押状态等待调查或者审判。但是问题来了,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了,案件还未处理完,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取保候审?换句话说,取保候审期间还能继续取保候审吗?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但这并不意味着12个月一到,必须解除对嫌疑人的所有强制措施。如果案件仍在侦查或审理阶段,有关机关可以依法决定是否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也就是说,只要案件还没结案,且有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必要和理由,侦查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都有权依法决定续用取保候审。但需特别注意的是,续期取保候审并非自动生效,而是必须重新作出法律文书,明确新的取保候审期限及相关义务。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调查,这会对再次被批准取保候审产生积极影响。相反,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比如擅自离开居住地、不按规定到案、干扰证人作证等,很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甚至直接采取更为严厉的羁押措施,比如逮捕。
此外,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机制也会重新审核。有些案件,首次取保候审是由保证人担保,续期时则可能改为缴纳保证金,或者反之。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同一案件中多次采取取保候审,只要每一次都依法进行审批并符合法定条件即可。
因此,当取保候审期满,案件仍未结案的,可以依法继续申请取保候审。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仍然符合不羁押的条件,以及是否有继续采取该措施的必要性。对于当事人来说,配合调查、遵守相关规定,是顺利再次取保候审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