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转账资金能要回吗?情感与法律之间的较量



在恋爱关系中,情侣之间的金钱往来常常掺杂着浓烈的情感因素。许多人在热恋期间会毫无保留地向对方转账,帮助支付房租、学费,甚至为对方购置高价值礼品。然而,一旦关系走到尽头,那些曾经的“甜蜜转账”就可能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情侣分手后,曾经转出去的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
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转账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这是法院判定是否应返还的核心依据。
如果转账属于赠与,那么按照《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一经履行,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换言之,如果在转账时明确表达了是赠送,或者存在明确证据表明是出于自愿赠与(比如附言备注为“生日快乐”“给你买衣服”等),那么即使分手后想要追回,通常也得不到支持。
但若属于借款性质,比如对方曾表示“等我发工资就还你”“帮我垫一下房租,下月还你”,或是有转账备注“借款”字样,那么这就构成了借贷关系。此时,只要有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明,法院一般会判决返还。
此外,若转账金额过大,且与收入状况明显不符,也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或非法不当得利,特别是在没有明显表示赠与意愿的前提下。还有一种情况是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如以恋爱为名行骗财之实,这种情形不仅涉及民事责任,还可能触及刑法中的诈骗罪。
现实中,由于情侣关系本身缺乏法律上的身份保障,很多人疏于保留金钱往来的证据,导致分手后举证困难。因此,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重视“感情账”的清晰,比如在转账时标注用途,保存对话记录,甚至签署简单的借款协议。
爱情是感性的,但法律是理性的。在感情的世界里给予本无可厚非,但若想在关系破裂后维权,就必须让金钱行为有理可依。情侣之间的金钱往来,既是信任的体现,也该是契约精神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