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语言暴力不可小觑:退群后仍被辱骂是否可以报警?



在社交网络发达的今天,微信群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重要渠道,但随之而来的矛盾冲突也逐渐增多。特别是“微信群内互骂后我选择了退群,他继续骂我可以报警吗”这一情形,涉及到网络暴力、人格权保护等法律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首先,微信群作为一种私域社交空间,其言论行为同样受到法律规制。如果在群内发生激烈争执甚至互相辱骂,已经可能构成侮辱或诽谤行为。而当其中一方选择退群,另一方却仍不罢休,继续在微信群或朋友圈、其他平台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行为的性质就更趋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至一千零三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人格尊严。
如果在退群后,辱骂仍持续出现,特别是存在侮辱性、歧视性、恶意造谣等内容,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截图、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依法处理。这不仅是为自己维权,也是对网络空间文明的一种积极维护。
更重要的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有边界。无论在线上线下,人格尊严都应受到尊重。面对持续性的网络辱骂,不应沉默隐忍,而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